重要提醒
- 保護地區
- 臺灣核准不會自動延伸至國外,各目標地區仍有各自程序與審查。
- PCT資格
- 須有符合締約國國籍或居所條件的申請人;是否可用不能只看臺灣是否已申請。
先選市場,再談申請路徑
列出近期確定進入與中期可能拓展的地區,並交代產品生命週期、合作夥伴及預算。市場順序能幫助安排資料與翻譯工作,但不是只挑一個地區申請,就自動涵蓋其餘市場。
市場表可以加上預計收入、主要競爭者、製造地及產品可能被仿製的位置。尚未決定的市場標為待評估,與已簽約的銷售地區分開。這有助於比較投入順序,不代表只要選擇銷售最大的國家就足夠;製造與通路安排也可能影響保護需求,應一起討論。
PCT是程序安排,不是世界專利
WIPO說明,PCT提供國際申請程序,但是否授予專利仍由相關國家或區域機關決定。不能把國際申請號或公開文件,直接當成各地均已獲准的證明。後續仍須追蹤指定市場的程序與期限。
國際程序能協助安排部分前期工作,並不消除後續的翻譯、當地代理、審查答辯與維護成本。進入國家或區域程序後,申請文件與結果可能不同。預算表宜把每個階段拆開,確認報價涵蓋哪個程序、何種語言及哪些官方費用,避免以最初一筆費用理解整個布局的總支出。
臺灣申請人需先確認資格
PCT對申請人的國籍或住所設有資格要求,不能以臺灣申請案存在,就推論任何臺灣個人或公司都能直接使用。是否具有符合條件的連結、適用何種路徑,需依實際申請人資料核對。
申請人資料應包含實際法人、設立地、住所或其他可能相關的連結,並核對權利來源。臺灣本身不是PCT締約方,不能單憑臺灣國籍或臺灣公司身分推定具有資格;若另有符合規定的申請人,仍應逐項確認,不能為了使用制度而隨意填列與權利安排不符的名義。
帶著時程表開始討論
建議整理首次申請、所有對外揭露、預定上市及合作簽約日期,搭配目標地區與預算表。優先權與各地程序不是同一個時鐘,不宜自行套用單一月份計算所有期限。這篇介紹制度概念,不是特定國家的送件指引。
時程表宜分成首次申請、擬主張優先權的後續申請、國際程序及各地期限,另註翻譯與內部決策所需時間。各地例外與補救機制不可當成例行排程。若尚未選定所有市場,先確認最早需要決定的事項;新增技術內容也要辨認是否仍受先案支持,不以同一產品名稱概括。
跨國文件可設定一份共用案件總表,讓本地與國外窗口使用同一案號對照,翻譯版本、決策紀錄與付款狀態各自可追蹤,減少資訊落差。
費用如何估算?
費用可分為官方規費與代理服務費。官方規費依權利種類、申請項目及案件內容計算,請參閱文末智慧局規費查詢;代理費依案件評估,報價前先確認地區、文件及服務範圍。
常見誤解
拿到國際申請號就是全球有專利?
申請程序與授予權利不同,仍須追蹤各地審查與法律狀態。
第一筆報價就是所有國家的總成本?
翻譯、審查回應及維護通常還有不同階段的支出,應逐項確認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