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提醒
- 是否強制
- 目前公開資料未顯示有法規強制企業揭露智財,是否撰寫依客戶、評鑑或公司政策而定。
- 專利新制
- 自 2026 年 9 月 2 日起,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人可主動標記綠色技術(CPC Y02)分類號。
可以整理的內容
專利、商標、著作權與營業秘密的持有與管理現況,是企業說明研發與品牌時可引用的事實。
也可整理核心技術是否屬於節能、新能源等環境相關領域,以及對外環保、低碳宣稱與商標、標示的使用方式。
專利:主動標記綠色技術分類號
依智慧局 2026 年 8 月 28 日公告,自 2026 年 9 月 2 日起,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人可在申請書主動填寫 CPC 的 Y02 分類號,涵蓋減緩或調適氣候變遷的技術,例如節能、新能源與新能源車、減碳與節省資源技術。
經智慧局審查確認後,會連同公開或公告資料呈現。頁面用語為「主動標記」,填寫方式以智慧局公布的申請手冊與答客問為準。
技術資源:綠色技術專區與加速審查
智慧局的淨零排放智財資訊簡報(2022 年 8 月)介紹了綠色技術專利分析、全球專利檢索系統(GPSS)的綠色技術專區,以及綠色技術加速審查,供申請人搭配運用。
商標:環保用語的使用提醒
依智慧局商標權組業務說明簡報(2025 年 7、8 月),商標圖樣含「環保」「節能」「減碳」「ECO」等綠色用語時,審查會考量用語在整體圖樣的印象、指定的商品或服務,以及環境效益相關資訊。
相關法條包括商標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8 款(使公眾誤認誤信商品或服務之性質、品質或產地之虞者,不得註冊),以及第 63 條第 1 項第 5 款(註冊後實際使用有致公眾誤認誤信之虞者,應廢止其註冊)。
實務上可留意:綠色用語是否與商品實際環境效益相符、是否保留支持宣稱的資料,以及註冊後的使用方式是否與申請內容一致。
常見誤解
商標用了「環保」「低碳」字樣,就能強調環境效益?
不一定。審查與使用都會看用語是否與指定商品或服務的實際環境效益相符,無法證實的模糊用語要特別留意。
永續報告書一定要寫智財?
目前公開資料未顯示強制要求。是否撰寫,依客戶、評鑑或公司政策而定,內容應以企業實際資料為準。


